社团注销业务流程说明:
1.申请注销:社会团体将申请注销登记文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。
2.业务主管部门审查:业务主管部门对注销申请进行审查。
3.清算: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,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,进行清算活动,在完成清算以15日内社团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。
4.民政部审查:民政部门对社团注销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,作出准予注销的决定。
5.收缴证书、印章、凭证:准予注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注销证明文件,收缴该社团的证书、印章、财务凭证。
6.文件存档: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将注销登记材料归档,并修改相应档案信息。
7.公告:向社会发布注销公告。